1、不是质数,也不是合数。质数:除了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。也就是说质数只有两个因数。
2、合数:自然数中除了能被它本身整除外,还能被其他数(外)整除的数。也就是说合数至少有三个因数。
3、不是质数,也不是合数。因为无数个因数(约数),所以它不是质数;但把入合数,它又无法分解质因数(如果非要把解质因数,则它的“质因数”又必须包含身,并且有无数种分解方法),所以不是合数。所以,应该把入“不是质数,也不是合数”之列。
0是质数还是合数1呢为什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