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不具备消防监督资格的是治安联防队。公安消防机构、公安派出所都具备消防监督资格。
2、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》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发布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公布的《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》修订。该《规定》分总则、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、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、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、执法监督、附则,自起施行。发布的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)予以废止。
不具备消防监督资格的是什么机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