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全称:承宣布政使司。
2、简称:布政司。
3、其长官为布政使。
4、布政司官品为从二品,主要掌管一省的民政、田赋、户籍。
5、布政司在明初是地方上掌管行政的最高一级长官,但其权利仅限于行政及财政,其余的军事和司法方面分别由提刑按察使司、督指挥使司掌管,这样做是为了达到三权掣肘的效果。
布政司是什么官